轉知公文訊息:
主旨:「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教師每週授課節數實施要點」,業經本府以115年7月31日府教特字第1150214710號令廢止,並自115年8月1日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:檢送旨案發布令影本供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