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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113學年度學習扶助實施方案
-資源中心專責人員甄選簡章
一、名額:本校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備取2名,依序候補,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,得依序遞補,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。 ※報酬薪點:以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」依學歷起薪【月薪約大學35,120元、碩士40,165元,含勞、健保及勞退金】。
二、僱用期間:實際到職之日起至114年06月30日,表現良好得依本專案計畫續僱,如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,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
三、工作地點:桃園市龜山區南美國民小學(校址:桃園市龜山區南上... 觀看完整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