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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
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1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18024A號函暨本府110年9月13日府民秘字第1100230157號函(隨函檢附)辦理。
二、
「國民法官法(下稱本法)」業於109年7月2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,並於同年8月12日經總統公布,自1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,依本法第12條規定,凡年滿23歲且於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滿4個月以上,來自各行各業的一般國民,將經由隨機抽選方式參與重大刑事案件的審判程序,與職業法官一起審理、討論,共同作出決定。擔任國民法官為國民法定義務及權利,因此本法第39條第... 觀看完整文章
一、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0年9月14日臺教體署學(二)字第1100032570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揭計畫預計透過水域安全創意繪圖及海報設計競賽,加深各學習階段學生建構水域安全正確概念,並提高師長及家長重視水域安全。
三、 競賽徵稿期間及參加對象:
(一) 徵稿期間:自110年9月17日(星期五)至110年10月22日(星期五)中午12時截止。
(二) 參加對象:全國公私立高中職、國中、國小在籍學生。
四、 獎勵辦法:
(一) 國小組「水域安全創意繪圖競賽」:
1、 特優2名,禮券3,000元或等值禮品及獎狀1張。
2、 優選5名,禮券2,000... 觀看完整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