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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意願申請的學生請至輔導組領取紙本申請表或自行下載,並於2月17日(五)前繳交紙本資料至輔導組劉老師。
一、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1年10月31日移署移字第11101214432 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 獎勵,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 照,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,增加社會競爭力,特 研訂旨揭計畫。
三、有關旨揭計畫重點摘述如下:
(一)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:
1、報名期間:自112年2月20日(星期一)至112年3月20 日(星期一)完成系統報名作業,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... 觀看完整文章